震惊广州、轰动全国的”12.16”广州十三行黄伟鹏被害坠楼事件,北京忆通律师所李劲松主任律师就本事件发生的涉事嫌疑人、证人及受害者亲属证言,以及广州警方对案件侦破结果的通报,提出了诸多广州警方对侦破案件的证言证词的依据提出了质疑,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就举国瞩目上下关注的《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事件真相》相关事宜,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电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提出黄伟鹏命案事件真相公示申请时,详细揭示出了“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的100多个相关问题。 以下是李劲松主任律师提出的质疑相关问题;
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揭出广州警方通报里的重大致命问题————一、2019年1月8日上午11点22分, 北京忆通律师所李劲松主任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就举国瞩目上下关注的《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事件真相》相关事宜, 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电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详细揭示出了“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的100多个相关问题。 二、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发现了“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警方通报里的重大致命问题: 1、打手张某矜17时15分46秒回到西阳台时, 黄伟鹏就已经“身体于护栏外侧但仍支撑在阳台玻璃护栏顶端”了。 2、直到17时16分56秒, 黄伟鹏还是“身体于护栏外侧但仍撑在阳台玻璃护栏顶端” 没有脱离! 3、17时15分46秒至17时16分56秒这长达70秒里, 张某矜及吴某两个打手当时是, 都站在伸手可及黄伟鹏处, 但却见死不救, 眼睁睁看着、等着黄伟鹏 “黄伟鹏身体于护栏外侧但仍撑在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停留了至少长达1分零10秒后” 再也无法继续停留阳台玻璃护栏顶端于17时17分06秒坠至一楼地面被摔死!
三、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指出:1、广州警方说 “打手张某矜在17时15分46秒回到西阳台时,就清楚看到黄伟鹏已经身体正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阳台玻璃护栏顶端”。 2、黄伟鹏是17时17分06秒才坠落至一楼地面的。 3、人体1秒钟后掉落的高度是4点6米,人体坠落时每秒速度增加9点8米; 4、案发地9楼的层高是“玻璃护栏顶端至阳台地面115厘米,加上玻璃护栏顶端至楼顶的未封闭的阳台空间高度140厘米”即255厘米; 5、案发地9楼的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到一楼地面,总高度是不到30米。 6、黄伟鹏“从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坠落至一楼地面”的时长,绝对是“不会超过10秒”。 即: 黄伟鹏的身体是17时17分06秒才坠落至一楼地面, 17时16分56秒之前, 黄伟鹏的身体“肯定是一直都还支撑停留在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处”! 7、从所谓张某矜“在17时15分46秒回到西阳台里看到黄伟鹏已经身体正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阳台玻璃护栏顶端”, 到17时16分56秒“黄伟鹏的身体还支撑停留在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 这期间是“长达整整70秒”。 8、在“黄伟鹏身体还支撑停留在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的这长达整整70秒期间,张某矜及吴某这两个打手,都就在黄伟鹏的旁边,都是一伸手就可拉到黄伟鹏的身体。 9、但是,在这长达70秒里,张某矜及吴某这两个打手,没有“对身体还支撑停留在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处长达1分钟零10秒的黄伟鹏”进行半点救助!!! 10、在这长达70秒里,张某矜及吴某这两个打手是: 就站在黄伟鹏边上,干等了长达70秒,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伸手就可及的黄伟鹏,在80秒后终于被摔落一楼地面必死无疑”!!!
四、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明确指出:只要黄伟鹏当时真是“自主攀爬9楼阳台”, 只要黄伟鹏当时真是“自主决定要跌落到相距整整两层楼高的与9楼及8楼的阳台外端相比有1米1左右突出的7楼阳台内去”。 只要黄伟鹏当时真是“并没有昏迷,还是个神志正常的活人”。 按照正常活人自由落体竖直下落的规律, 黄伟鹏这个正常活人自由落体的身体应是“正常双脚微屈地往有1米1左右突出的7楼阳台内落点竖直下落”, 黄伟鹏这个正常活人决定“自由落体往下落,且下落的终点目标是相距2层楼高的7楼阳台内的有1米1左右突出正摆放着3个花盆处”时, 黄伟鹏肯定是会“先把双脚对好定好了落地点位置之后,才再松开双手自由落体”。 这样, 黄伟鹏的双手手指, 在下落过程中确是有能力碰触到或抓住 “和9楼阳台完全是在一条直线外立面上没有半点突出的,与9楼阳台护栏顶端相距约3米4左右的” 8楼阳台护栏的顶端。 但肯定不可能会是 “在黄伟鹏的双脚脚底仅仅竖直下落了才1米5时”, 黄伟鹏身体的“双手指双脚底”之外的其它部位, 就碰触到了 “和9楼阳台完全是在一条直线外立面上没有半点突出的, 与9楼阳台护栏顶端相距约3米4左右的” 8楼阳台护栏的“顶端”, 并 因此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不能落在7楼阳台。
五、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认为:唯有不打折扣的真相,才能告慰死者,才能捍卫公平正义。 任何细节硬伤都必然使真相蒙羞。 任何调查都必须经得起求证,否则就会使人狐疑;而任何有助于证实真相的细节都应该公之于众。 每一条生命,都弥足珍贵;每一起悲剧,都值得解读;每一起公共事件,都需要在阳光下曝晒。 也许经过彻查,黄伟鹏确系失手意外高坠死亡,但只要真相明了可信,只要真正确保做到了没有草菅人命,这就够了。 真相不怕公开,也不怕讨论, 用全面、详细、准确、无硬伤、没打折扣的客观物证说话,比单方面地发布一个通告要好很多。 证人可能说谎、犯罪嫌疑人可能说谎、死者家属可能说谎、相关不作为警察也可能说谎,但唯有物证不会说谎,尸体不会说谎。 苍天在上! 它不会冤枉一个无罪错的好人! 老天有眼! 它绝不会放过草菅人命的恶棍!
对于李劲松律师的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公开关于黄伟鹏坠楼事实真相” 的申请通报,在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广东省公安厅元宵节首次公开回应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关于“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相关事宜!
以下是李劲松律师对案件疑点和警方公布案件的破淀质疑和广洲官方的回应内容;
一、今天是元宵节,首先,值此元宵佳节之际,祝福所有关注《广州十三行许静刘某荣恶势力打手害死潮汕小伙黄伟鹏》事件的网友元宵节快乐!
二、值此元宵佳节之际,
向所有关注《广州十三行许静刘某荣恶势力打手害死潮汕小伙黄伟鹏》案件的网友,
通报一个好消息:
广东省公安厅今天(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就举国上下关注的《广州十三行许静刘某荣恶势力打手害死潮汕小伙黄伟鹏》案件相关事宜,
作出了《第一份盖有广东省公安厅公章的公开回复》!
三、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 上午09:30,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律师查收到了,
“广东省公安厅就举国关注的《广州十三行许静刘某荣恶势力打手害死潮汕小伙黄伟鹏》案件相关100多个问题所作出的第一份盖有广东省公安厅公章的公开说明”!
四、广东省公安厅于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 上午09:30,
给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律师电邮发送了:
广东省公安厅(粤公政务公开〔2019〕4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广东省公安厅(粤公政务公开〔2019〕4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全文内容如下:
广东省公安厅(粤公政务公开〔2019〕41号)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李劲松:
本机关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自编流水号:2019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应当在2019年2月20日前作出答复,现因故无法按期答复,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将延期至2019年3月13日前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广东省公安厅
2019年2月19日
五、2019年1月25日,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律师已经明确向广东省公安厅指出了:
广州警方通报确认宣告的“17时14分35秒至17时17分06秒期间,死者绝对是具有自行攀爬阳台护栏的力量”和死者同事这方所说的“死者死亡的前几分钟我还看到他,他那时候已经被打到人完全没有知觉,只有两只眼睛还看着我,话都说不出,已经是不成人样了。他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已经全身是软绵绵的,脸色全部是白色的”,总有一个是不真实的。必定是,若一方所说的真是客观事实真相,则另一方所称的就绝对不是客观事实真相!
六、2019年1月25日,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律师已经明确向广东省公安厅指出了,极其可怕又极有可能是:
1、广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责任人;
在2018年12月17日下午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这短短4天里;
在其负责办理“1216广州十三行的打工潮汕小伙黄伟鹏被其女老板许静非法拘禁期间从9楼阳台摔落地面高坠死亡命案”的刑事侦查工作过程中;
涉嫌 草菅人命【玩忽职守工作极不认真工作极不尽责】!!!
即 广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责任人涉嫌:
在2018年12月17日下午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这4天里欺下瞒上;
在其负责办理“广州十三行的打工潮汕小伙黄伟鹏被其女老板许静非法拘禁期间从9楼阳台摔落地面高坠死亡命案”的刑事侦查工作时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打发关注‘十三行潮汕打工小伙黄伟鹏被女老板许静及其五打手非法拘禁在9楼阳台殴打后又被摔落一楼地面死亡命案’客观事实真相的社会公众;
极不负责任地轻率随意出具“明显不合逻辑、有违常理、有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草菅人命、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严重败坏国家司法公信力的”的命案结论公告;
客观上“放纵了沐沐广州服装店老板许静的靠山社会恶势力老板刘某荣及其招之即来的社会恶势力打手张某矜社会恶势力打手吴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罪大恶极草菅人命恶行”,
客观上“帮助社会恶势力老板刘某荣及其招之即来的社会恶势力打手张某矜社会恶势力打手吴某逃避掉了【故意杀人罪行】应受的刑事处罚”;
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安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2、沐沐服装店女老板亚州小姐许静的靠山“社会恶势力老板刘某荣(男,41岁,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广州十三行“沐沐服装店”32岁女老板许静的所谓情侣男友,天河区某餐厅法人代表,2018年12月17日已因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杀人罪被广州公安刑拘)及其招之即来的社会恶势力打手张某矜(男,29岁,家住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区,代驾司机,2018年12月17日已因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杀人罪被广州公安刑拘)
社会恶势力打手吴某(男,29岁,暂住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某物业公司保安,2018年8月以来失业,2018年12月17日已因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杀人罪被广州公安刑拘)”
涉嫌“‘直接动手将黄伟鹏从9楼往下高坠摔死即直接故意杀死黄伟鹏’或‘逼迫黄伟鹏置于极其危险的9楼阳台外面长达至少70秒导致黄伟鹏无力再支撑被活活摔死即间接故意逼死黄伟鹏’”!!!
即;
沐沐服装店女老板亚州小姐许静的帮手“社会恶势力老板刘某荣及其招之即来的社会恶势力打手张某矜、社会恶势力打手吴某涉嫌:
“A、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非法暴力逼供殴打他人,重手将他人打致腹部器官中央破裂、内出血至神志不清、昏迷、休克有可能不太长时间就会死亡时,为掩盖失手重伤他人致人死亡罪行真相,有如河南周口七警官杀人案一样,又对受重伤已神志不清、昏迷、休克有可能不太长时间就会死亡但当时尚未死亡还活着之人黄伟鹏,由犯罪嫌疑人张某矜及吴某这两个恶势力打手直接负责把腹部的脾脏被恶势力老板刘某荣亲自拳打脚踢中央破裂内出血昏迷失血性休克中的黄伟鹏伪装成‘自行、自主、自由攀越9楼阳台护栏,身体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手脚滑脱坠落’高坠死亡;
草菅人命实施了【直接设法将黄伟鹏从9楼往下摔死之直接故意杀人罪行】!!!
B、在非法拘禁并非法暴力逼供殴打他人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张某矜及吴某这两个恶势力打手,为了要让死者黄伟鹏同意签字画押承认‘自己有盗窃店内货物的行为,自己与人合伙偷盗了许静仓库丢失了的一千多件价值很高的货物,自己承诺保证会立即去想方设法筹到一百万元钱来赔给许静’;
在17时15分46秒至17时17分06秒期间,用暴力逼迫死者黄伟鹏‘被动极其危险地自行攀越9楼西阳台护栏,极其危险地到9楼西阳台的护栏外,极其危险地身体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并威吓‘身体已极其危险地正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的死者黄伟鹏说‘自己抓好了,掉下去不关我们的事。你还不肯老老实实承认偷盗保证马上赔钱,信不信我们把你推下去摔死你’;在此至少长达1分钟零10秒期间,死者黄伟鹏被活活逼得‘体力不支,手脚滑脱坠落;本来是有可能会落在正下方处的7楼阳台护栏内1米左右的地面的摆放花盆处;但在坠落过程中,碰触到了8楼阳台护栏顶端;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在8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留下长42cm的印痕,在印痕对应外侧玻璃留下3条擦蹭痕迹,继续坠下至7楼阳台;碰撞到7楼阳台护栏上端,留下擦蹭痕迹;最后坠落至1楼距楼墙2米8远处的保安岗外人行道地面;被活活摔死’!!!
草菅人命实施了【“暴力逼迫黄伟鹏‘被动自行攀越9楼西阳台护栏,到9楼西阳台的护栏外,身体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9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并生生逼得黄伟鹏被迫在极其危险的9楼阳台外悬空长达至少1分钟零10秒以上后体力无法再支撑住由9楼往下高坠活活摔死”之间接故意杀人罪行】!!!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全文内容是:“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广东省公安厅(粤公政务公开〔2019〕4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充分说明了:
1、广东省公安厅负责人,已经收看到关注到正视到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律师揭示出的“广州十三行许静刘某荣恶势力打手涉嫌故意害死已被刘某荣重伤腹部器官处于‘已经被打到人完全没有知觉,话都说不出,已经是不成人样了,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已经全身是软绵绵的,脸色全部是白色的’潮汕籍小伙黄伟鹏”这一人命关天案件中的相关100多个问题!
2、“一纸通稿打天下”的年代过去了!
3、正义会迟到,但正义绝不会永远缺席!
4、草菅人命者的草菅人命罪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广东省检察院“大年十一”就“广州十三行黄伟鹏命案”发给李劲松律师的相关短信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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